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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riyisia

[综合讨论] 也说邮票“印刷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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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美丽中国"
    2024-5-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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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钻石普邮迷

    发表于 2014-7-16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蓝蓝蓝梦 发表于 2014-7-15 18:59
    首先,你得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这些东西是“地地道道的偷盗品,赃物”。也就是说你既然说人家是“贼”, ...

    首先,你得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这些东西是“地地道道的偷盗品,赃物”。也就是说你既然说人家是“贼”,那么你就要拿出证据。否则是要被骂的。对不?比如你有只“猴”,我要说你是偷来的,你肯定不乐意,是不?

    猴子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购买!所以你无权说是偷来的!
    而这些印刷废品无合法途径购买!无合法途径流出即为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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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会员没有填写今日想说内容."
    2014-10-19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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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普邮网熟人

    发表于 2014-7-16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热帖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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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看看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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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超级普邮迷

    发表于 2014-7-16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wsthym 发表于 2014-7-16 10:24
    其他的不敢说,但是自从有了荧光喷码,邮品是不是合规就非常容易判定。没有荧光喷码的邮品,一定不是出自 ...

    赞同。非常规途径……不敢乱说。真的不敢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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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超级普邮迷

    发表于 2014-7-16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外联发 发表于 2014-7-16 15:32
    首先,你得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这些东西是“地地道道的偷盗品,赃物”。也就是说你既然说人家是“贼”, ...

    “猴子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购买!所以你无权说是偷来的!
    而这些印刷废品无合法途径购买!无合法途径流出即为盗窃!”

    你的这个思维和逻辑真的是很混乱。

    1,“猴子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购买,所以你无权说是偷来的”。  那偷“猴”的人都就不是贼啦?

    2,“印刷废品无合法途径购买”。  造纸厂收购的好多东西都是印刷废品。收购废品难道违法了吗?

    3,“无合法途径流出即为盗窃”。  呵呵……这个是我看到的对于盗窃的概念的最有趣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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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超级普邮迷

    发表于 2014-7-16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蓝蓝蓝梦 发表于 2014-7-16 21:14
    “猴子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购买!所以你无权说是偷来的!
    而这些印刷废品无合法途径购买!无合法途径流出即 ...

    从表面上来看,你使用了一个三段论:1,通过合法途径购买的就无权说是偷的。2,印刷废品不是通过合法途径购买的,3,所以,印刷废品就是偷来的。呵呵……但从实际情况来分析,你所使用的三段论的大前提是错误,小前提更是错误的,所以导出的结论是根本不可靠的。从逻辑关系上来讲,大前提一般不使用否定的句式,否定的句式做大前提是没有说服力的。小前提可以使用否定句式,但一旦大前期使用了否定句式,那么小前提是绝对不能再同时使用否定句式的,否则,得出的结论也是有悖的。而你的这个三段论恰恰就是大前提使用了否定,小前提又使用了否定,呵呵……

    也就是说从论理的角度,你混乱了思维,得出“贼”和“赃物”两个概念。从法律的角度,你没有拿出任何证据又得出了“贼”和“赃物”两个概念。呵呵……显然你的论点不能说服人,我需要看到的是真正的证据,而不是满口的仁义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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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超级普邮迷

    发表于 2014-7-16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了好几十天,其实我的意思很简单。如果有证据证明人是贼,东西是赃物,那我就得赶快避开。反之,如果不是,那我就要早下手购买点来研究,省的日后买不到了再后悔,是不?呵呵,我说研究,可能又要说我美其名曰了,呵呵……那我说玩好了。
    我等了这么多天,没有一个人能告诉我这个东西从哪儿来?途径?性质?全都是道听途说,或者是凭着自己的好恶随口判断。哎……一点也不与时俱进啊。要是赃物,那好多人都已经犯罪了……要是好东西,那好多人也已经错过了……我既不敢犯罪又不想错过,看来,我只能再等了……效率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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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超级普邮迷

    发表于 2014-7-16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黄站长呢?有请:

    我看好几个帖子都拿你的春和景明来说事儿,你就一直避着没有正面回答。那个和正在讨论的这个 一样吗?不一样吗?(包括来路?途径?性质?)

    西北汉子说话直接了点,不过,这样有好处。如果有不周到之处,还请谅解。真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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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7-16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wsthym 发表于 2014-7-16 10:24
    其他的不敢说,但是自从有了荧光喷码,邮品是不是合规就非常容易判定。没有荧光喷码的邮品,一定不是出自 ...

    “其他的不敢说,但是自从有了荧光喷码,邮品是不是合规就非常容易判定。没有荧光喷码的邮品,一定不是出自邮政常规发售途径,或者说没有走正常的包装出厂的流程。所以这些东西流到集邮圈,肯定是非常规途径。至于这个行为是触犯了法律,还是违反了行业或者企业的规章,这个我没有研究,不敢乱说,但是违背邮政部门主观意愿的流出现象是客观发生了。”

    我也是收集新普的,所以我很清楚这个东西肯定是非常规途径流出的。按照我的理解,所谓的常规途径就是邮局窗口出售的。反之,所谓的非常规途径就不是邮局窗口出售的。如果集邮单单依赖常规途径的话,那干脆别集了。一大堆的包裹单,哪件是常规途径来的?一大堆的印样,又有哪件是常规途径来的?一个个的内部作业单,又有哪件是窗口出售的?一张张包封纸,又是哪家窗口出售的?……所以说,现在去探讨常规途径集邮是不靠谱的。谈论非常规途径的目的和意义在于我们得知道这个东西究竟违不违法?违章和违法是两个概念。赃物和违规品更是两个有天壤之别的概念。违背邮政主管部门主观意愿的现象我们天天都在眼见,甚至亲历而为。是不?就如同你说的票本无罪。这个东西如果不是有那么多扑朔迷离的故事,如果不是漫天飞舞地出现,那么对这个东西你还有那么多的抵触吗?早先出来一件1.20元无齿,不是大家都在喊好吗?帖子不是也加精了吗?我看帖子中就你们喊好喊的最起劲,呵呵……所以现在的关键是赶紧找到证据证明是有罪还是无罪。有罪判,无罪放。呵呵……我还等着结果呢……呵呵……

    点评

    我地普30、31都不破版,要的数量超过了整包的量就给整包。  发表于 2014-7-17 01:29
    这话说得有点急了。包封纸不会在邮局营业窗口出现?至少我地出现了,我曾经帮朋友买过几包5分环保都是从营业厅前台营业员手里拿出。  发表于 2014-7-17 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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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超级普邮迷

    发表于 2014-7-16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我放炮了,呵呵……黄站我请了,汤版我炮轰了,都得罪了,呵呵,那干脆就放炮放到底吧……

    帖子中不是谈逻辑吗?正好我是学逻辑学的,虽然马马虎虎,但也可以讨论一下。
    帖子中不是谈法律吗?我自学了三年准备考医学法律,虽然没考上,马马虎虎,但也可以探讨一下。
    帖子中不是谈集邮吗?我也捎带着集点邮,虽然也马马虎虎,但探讨学习一下也还是可以的。
    帖子中不是想骂人吗?那我更奉陪了,我骂人都不带脏字儿的,呵呵……

    呵呵,闲话咱就不说了。还是那句老词: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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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乐集邮!"
    2024-4-3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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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白金普邮迷

    发表于 2014-7-17 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蓝蓝蓝梦 发表于 2014-7-16 22:46
    黄站长呢?有请:

    我看好几个帖子都拿你的春和景明来说事儿,你就一直避着没有正面回答。那个和正在讨论的 ...

    谢谢蓝梦对这个问题的深入讨论参与,我被人说到的春和景明票一事,我买的那些票的性质,同样是非正规渠道流出,当然主要的供货人,也是此次普30、31印刷废品的供货人,他们有一个体系能拿到这些东西和销售这些东西。

    我们讨论这个东西肯定是会影响人家此类东西的销售,能让很多潜在的买家止步,先不说东西卖得贵还是便宜,把一个东西从香饽饽变成毒药,肯定不是卖家愿意看到的。在卖家看来,之前我是参与者,买了一些此类“印刷废品”,我是没有资格说此类东西“非法”的,因为我曾经是买此类东西的买家。所以有人多次强调我的买家身份,不能对此事发表意见,事情就是这样。

    大家对自然从邮政出售的变体是很追捧的,因为确实难得,而且自从普30、31发行以来,邮政可能是印刷技术改进或者有意不想在邮局出售的邮局全张上显示过多的印刷过程信息和各类记号,所以让一些长久以来以收集研究邮票版式的集邮人有些抓狂,以往能看到的信息在新普票里面没有了,偶尔票边上因为裁切移位出现的一点色标残迹或是小小的加号裁切记号都会受到追捧。当然各类邮局出售出来的大的套色移位和裁切移位,买到的人像中了彩票,不是大部分的集邮人能拥有的,集邮人对收集不到的此类东西的追求达到了近乎疯狂、变态的程度。

    所以之前我在普邮网的QQ群里面,说此类收集拥有非平常途径能出来的“大变体”和想看此类平常看不到信息的现象有点像“窥阴癖”,总想拥有或者看到一些大家看不到或者拥有不了的东西,不管是否通过何种渠道达成,正好此次的这批“印刷废品”满足了不少人的这方面需求。当然有这样想法和癖好的人,肯定不会认为自己的行为和动力和“窥阴癖”扯上边,至于自己的行为是不是此类行为,请不要自己给自己贴标签,可能他们认为这种癖好不说高大上,至少也认为是合理需求,实际上有这样的买家存在,才会促使某些能有办法弄到这些“印刷废品”的人钻尖了脑袋去弄这些东西,那些人图利,作为买家的这些人满足了拥有欲,而且买些东西的人当然也有经济利益的成分在里面,他买到了他们喜欢的东西,而且不是人人都买到,肯定不高兴别人说这些东西是“垃圾”。

    这前前后后几个帖子的讨论其实本源是让大家通过讨论认识这些东西的性质,买还是不买,个人都有自己的判断,网站只是个讨论平台,钱和货都不是参与者的,讨论来讨论去,演变成了卖家和铁杆买家与参与讨论邮友的挖苦与争吵,那些人的话非理性,那些人的话违心,那些人的话是自私的,相信看贴的邮友自有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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