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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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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孙勇 于 2011-12-6 22:15 编辑
再更新:边远地区印刷物类邮资表1950.3.11-1964.12.31
一.1950.3.11-1950.5.10
正常资费:初重50克 120元,51-100克240元,以后每重100克240元.
边远所指地区:云.贵.川.康.甘.宁.青.新.
资费标准:之间及与其他省互寄均加1倍.
二.1950.7.1-1950.12.31正常资费:本120元/100克,外240元/100克.
地区:云.贵.川.康.甘.宁.青.新.
标准:1.加1倍.
2.新与甘宁青之间加1倍与其他省互寄加2倍.
三.1951.1.1-1957.12.31.
贵.川.甘.宁之间及与其他省互寄加1倍,云.康.新之间及与其他省互寄加2倍。
四.1958.1.1-1964.12.31
新.青.西之间及与其他省互寄:基本资费5分
附注:1.1951.3.24印刷品资费有调整,远地范围及标准没有变。
2.上述各期相同:远地省内互寄按正常国内互寄资费收取。
3.种类包扩,印刷品.贸易契..瞽者文件.货样.不含新闻纸和新闻稿件。
4.国内各航空局之间互寄的航空印刷品,按普通印刷品资费收取。
5.1953.8.28-1957.12.31西藏加2倍。
6.1956.1.1起原西康省金沙江以东地区(划四川)加1倍,以西地区(划西藏)加2倍。
欢迎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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