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很久没来了" 2019-12-20 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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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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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查找资料:
1950年6月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
撤销重庆市第十三、十四区,合并设立第三区。驻沙坪坝。
中央人民政府1954年6月19日批准:
重庆市降格为地级市,划归四川省管辖。
纪29《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行于1954.12.30。这个戳是在重庆市由直辖市降级为地级市后使用的,也许由此就加了“东川”二字,以前见过同一时期的成都戳上带有“西川”二字,何时取消“东、西川”的叫法,没有查到资料。希望手上有资料的朋友能说明一下。
PS:1)下格右边有个“沙”字,应该为沙坪坝,因为在重庆第一个字是“沙”字的地名只有沙坪坝(本戳是右读戳)。
2)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1954年6月19日第32次会议决定:
沈阳市、旅大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长春市、哈尔滨市、西安市、武汉市、广州市、重庆市11个直辖市分别改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陕西省、湖北省、广东省、四川省7个省的省辖市。
3)建国初分为川东、川南、川西、川北四行署,后合并恢复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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