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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印花税票------版图旗
1927年的中国,政局动荡,军阀混战。在这时的中国存在着南北两大阵营集团。北方为北洋军阀所把持的北京政府,南方的为国民革命政府。南方的政权要对北方的政权进行革命。(史称为“北伐”)。1927年4月间,南方的革命政府又分裂为以汪精卫为首的武汉政府(汉)与以蒋介石为首的南京政府(宁)。本文要讲述的就是此时的南京政府所发行的第一套图案的印花税票。
这套印花税票以中国版图和国民政府的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主图,因而,又称地图旗。从其构图上,即可预见国民革命军北伐之目的——要让青天白日满地红旗插遍全中国。
南京政府建立之后,在1927年6月22日至27日召开了东南六省财政会议。会上即提出裁撤厘金暨整顿印花税之方案,7月先后从江苏、上海开始着手整顿印花税。8月4日,中央政治会议第119次会议议决通过了《印花税暂行条例》,定于1927年11月23日公布施行;10月14日公布了《商民协会购销印花办法》,同月又公布了《各省区印花税处招商包销各条印花章程》;11月14日公布了《化妆品印花特税暂行章程》……
在着手整顿印花税的伊始之际,宁汉政府尚未联合,南北尚未统一。(1927年9月17日之后,宁汉政府表面形式联合)。南京国民政府控制区为苏、浙、闽、皖、粤、桂东南六省。而粤、桂又在桂系军阀的实际控制之下。
蒋氏所辖的四十二万军队完全控制区仅苏、浙、皖、闽四省。因此,整顿印花税的计划只能从此四省区开始。
1927年10月22日,《申报》载国民政府财政部印花税处整顿印花税务计划报道“……从11月1日起一律发行国民政府新印花税票;凡从前各种杂式票一律作废……”。
因而,1927年11月1日,在苏、浙、皖、闽四省区先期发行了国民政府新版印花税票——即分别印有四省区名称的版图旗。
这样便有了由上海大东书局股份有限公司承印的、下边框分别置有四省区名称的版图旗印花税票,面值有壹分、贰分、壹角、伍角、壹圆五种,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大东一版票”,全套应为廿枚。
图3-1——图3-5
即为大东一版票。
由于原印的带有省区名称的票,印版制作麻烦,且各省印制数量不一,印制操作极为不便。上海大东书局经请示批准改印“通用版”,仍采用原版模,凹版印制,后加盖套印省区名称发行。此省区名称多为楷体字窄距加盖套印。
从1928年4月份的财政部工作报告中得知:“监制印花税票为中央特权,自北伐军兴以来,各省均自由印制,紊乱已极,流弊无穷,兹经本部分别令行,一律停止,嗣后均应呈候本部颁发,如河南、山西,如战地政务委员会已克复之直、鲁等处,或来电请领,或已派员具领,差有成效……”
从此报告内容推断:通用版版图旗印花税票已于1928年4月前印制发行。这是俗称的“大东二版票”。
从1928年9月第14期《财政公报》载财政部致广东、广西、贵州、陕西、甘肃、新疆省政府电称:
“省政府鉴,现军事告终,训政开始,财政为庶政之母,尤当积极整理。前经本部召集财政会议,公开讨论,应以力谋统一为入手办法,并将议决各案通电查照在案。查印花税为国税之一,各省税票应统由中央印制给领,方能集中稽核。苏、浙、闽、皖各省,早经由部颁发;湘、鄂、赣、豫、晋、鲁、直各省已先后到部领用。贵省所用税票应请查照议案,一体办理。即将原用旧票停止行使,造册报部。照章各缴工本一成,派员来部请领,以归划一,而免分歧,到现在承办此项税收人员是否胜任,亦请分别查明,开具略历,一并见复。……财政部叩。立,印。”
从上述电文及前述报告中分析,通用版版图旗印花税票在各省区的使用时间大致如下:
苏、浙、皖、闽四省在1928年4月之前;豫、晋两省在1928年4月领票;湘、鄂、赣、直、鲁在1928年4月至9月间领用;广东、广西、云南、贵州、陕西、甘肃、新疆在1928年9月时尚未领用。
从南京董光呈先生披露的上海大东书局股份有限公司1937年12月15日,大字850号函得知:
“查敝局前承印钧署地图印花税票自第十五次合同起至第二十一次合同止,尚存有整票四十二万七千四百五十张,即废票四十一万二千四百五十张。又第二十二次合同订印五十万张,当即成整票三十五万六千八百张及废票九千张。时适改用宝塔新花,因即止印。故尚有税票十四万三千二百张未印,而印税票三十万六千八百张,尚有二十一万六千八百张未曾完成,旋奉二十五年十二月十日税二字第七三零三号钧函,命将前项未印及已印未完成的税票一并作价改印宝塔新花二分票二十三万张,当送照印齐。……”
注:①这8次合同所印废票及未完成票已于1938年3月1日至23日销毁。(笔者加注:台湾王学文先生考证第1到第7次合同废票已于1929年5月27日派员销毁,监销:卜宗翰。 第8到第11次合同废票于1930年1月销毁,监销:汪调模,但伟。)
②根据上函报附清单计算:该局先后承印版图旗印花税票共计:壹分票 4607000张、贰分票
827000张、壹角票
218000张、伍角票
4500张、壹圆票
16050张。每张均为100枚。
从大字850号函中的第15次合同到第22次合同的印制数量分析,实际完成好票(仅指这8次合同)427450+356800+(306800-216800)=874250张,由于上海大东二版票,非一次印制完成,今天我们见到的此种版式票的齿度较为复杂,有 P11、P11.5、P12、P14、P17。
今见到的带铭票,版铭位于下边纸中央,为中英文版铭:
PRINTED BY THE DAH TUNG BOK CO. LTD SHANGHAI
上海大东书局承印(右读)
中文票铭有两种字体之分:一种为宋体字;一种为隶体字。这应是不同版式。
全张有横10×纵20枚版;据悉也有10×10枚版。
图3-6------图3-10
为大东二版样张。
图3-11
大东二版贰分面值,加盖“山东”、“即墨”,横4×纵2方联,带隶体字的下版铭及印版号。
实用单据介绍
图3-12
这是1930年4月30日上海阜丰面粉公司存单。
贴上海大东版版图旗印花税票伍角×1+壹圆×1( 加盖“江苏”、“上海特区 中一”)。
销上海阜丰面粉公司钢印。
根据1927年11月23日国民政府公布的《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存单满五万元者贴印花壹圆伍角。
此单多贴,与税法无抵触。
贴用的版图旗印花税票是以银元作本位货币的,单中所存款项却是以银两计算的。由此推断此单据在“废两改元”的过渡时期。(这张单据曾在《中国集邮报》总第289期上专文作过介绍。)
图3-13
这是1931年4月29日上海中国银行的证券保管收条。
贴上海大东版版图旗印花税票贰分×1(加盖“江苏”、“上海特区 中四”)。
根据1927年11月23日国民政府公布的《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二类规定:各项保单金额在壹圆以上,未满拾圆者,贴花壹分。
此单多贴。
图3-14
这是1930年4月4日的发票。贴上海大东版版图旗印花税票壹分1枚(加盖“江苏”、“上海南区”)。销“民国十九年”戳。
根据1927年11月23日国民政府公布的《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发货票每件贴花壹分。
此单符合规定税率。
图3-15
这是1929年1月18日山西省平遥县男用婚书。贴上海大东版版图旗印花税票壹角×4,销公款局中英文戳。并盖有平遥县大印。
根据1927年11月23日国民政府公布的《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类规定:婚书贴印花肆角。
符合规定税率。
图3-16
这是1931年6月8日上海洽大木号以经理庄森树之名义,向上海市土地局长朱勋呈递的关于拆除(移动)码头,调换岸线的呈文。
贴上海大东版版图旗印花税票壹角×1(加盖“江苏”、“上海特区 西一”)。
销上海洽大木号戳记。
根据1927年11月23日国民政府公布的《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类规定:人民投递官署呈文申请书,每件贴印花壹角。
此单符合规定税率。
1928年6月2日,国民革命军攻占北京,奉系军阀垮台。至此,在中国存在十六年之久的北京政府结束。
6月15日国民政府发表宣言:北伐宣告完成。
北伐军攻占北京以后,接收了原中国北京印务局。
1928年10月10日,南京国民政府正式成立。国民政府成立之后,将原中国北京印务局改名为国民政府财政部印刷局。
1928年12月29日,张学良通电全国,“改旗易帜”。至此,中国南北实现了形式上的统一。
1931年初,财政部委托北平白纸坊的财政部印刷局印制了版图旗印花税票,采用原图,重新雕刻制模,凹版印刷。此种版式票为孔齿,P14,面值有壹分、贰分、壹角、伍角、壹圆五种,加盖套印省区名称后发行,加盖字体为隶体宽距加盖多见。此版俗称财政部版,版式特征见附表。
版铭为“国民政府财政部印刷局制印”,版铭位于全张票的上、下边纸上,全张枚数为10×10枚。
图3-17
壹分面值,原票。
图3-18
壹分面值,加盖“江苏”、“无锡”。
图3-19
壹角面值,加盖“湖北”、“汉口特区”。
图3-20
壹圆面值,加盖“江苏”、“江阴”。
图3-21
贰分面值,加盖“山西”,横3×纵2方联,带上版铭。
实用单据介绍
图3-22
这是1933年4月30日上海阜丰面粉公司存单附存根。条存银元伍千元。
贴财政部版版图旗印花税票伍角×1(加盖“江苏”、“上海特区 中一”)。
销“上海阜丰面粉公司”戳。
根据1927年11月23日国民政府公布的《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二类规定:存款凭单五千元以上未满一万元者,贴印花伍角。
此单符合规定税率。
图3-23
这是河南新乡生记号发奉。
贴财政部版版图旗印花税票壹角×2(加盖“河南”、“新汲溶淇”)。
销“印花盖章”戳。
根据1927年11月23日国民政府公布的《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类规定:提货单一千元以上未满五千元者,贴印花贰角。
此单符合规定税率。
图3-24
这是×年11月25日通孚公栈的收据。
贴财政部版版图旗印花税票贰分×1(加盖“河北”、“天津”)。
销“通孚公印花图章”。
根据1927年11月23日国民政府公布的《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类规定:银钱货物收据,拾元以上者贴印花贰分。
此单符合规定税率。
图3-25
这是1933年7月20日隆记集粮号收条。
贴财政部版版图旗印花税票壹分×1(加盖“江苏”、“上海特区 中四”)。
销“民国廿二年 七月念日”戳。
根据1927年11月23日国民政府公布的《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类规定:发货票每件贴印花壹分。
此单符合规定税率。
图3-26
这是1934年7月2日江苏省宜兴私立精一初级中学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贴财政部版版图旗印花税票壹角×3(加盖“江苏”、“宜兴”)。
销“宜兴私立精一初级中学钤记”及“江苏省教育厅印”。
根据1927年11月23日国民政府公布的《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类规定:中学毕业证书,贴印花叁角。
此单符合规定税率。
图3-27
这是金城银行所印发的“往来存款透支契约”。这是1931年8月15日由青岛华盛和记填写的契约,允许透支伍千元。
贴财政部版版图旗印花税票壹角×5(加盖“山东”、“第贰区”)。
根据1927年11月23日国民政府公布的《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二类规定:银行钱庄所用支票及性质类似票据,银数在伍千元以上未满壹万元者,贴印花伍角。
此单符合规定税率。
图3-28
这是1934年5月25日所立的一份铺户营业合同。
贴财政部版版图旗印花税票壹角×1(加盖“山东”、“第贰区”)。
用乙方“卢秀斋章”销花。
根据1927年11月23日国民政府公布的《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二类规定:铺户合同贴印花壹角。
此单符合规定税率。
图3-29
这是北京德兴永记号所立单据。
贴财政部版版图旗印花税票壹分×1(加盖“河北”、“北平”)。
销“△△大洋 概不△零”。
根据1927年11月23日国民政府公布的《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类规定:预定买卖货物之单据,银数在壹元以上,拾元以下者,贴印花壹分。
此单符合规定税率。
东北三省使用的财政部制的版图旗印花税票,是在1931年之后了。
据台湾王学文先生考证:辽宁(奉天)省在1931年6月才开始贴用,且使用时间不足7个月,使用的原票是财政部印刷局版。
通用版版图旗印花税票,多为加盖套印省区名称后发行使用,未加盖使用者少见。
未加盖的原票多属非法流出。(据悉阎锡山主政北平时,成立北平国民政府,致使原票流出)。
再后,部分省区(如山东、四川、河南、云南、新疆、武汉等地)相继仿印中央版图案的版图旗印花税票,以截留中央税款。这不在本文探讨之列。
国民政府版图旗印花税票版式比较对照(附表)
版铭
| 上海大东书局承印
| 国民政府财政部印刷局制印
| 版次
| 1
| 2
|
| 齿度
|
| P11、P11.5、P12、P14、P17
| P14
| 发行时间
| 1927.11.1
| 1928.4
| 1931.5
| 使用加盖
| 下边框中分别印有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四省区名称
| 楷体窄距加盖套印省区名称
| 隶体宽距加盖套印省区名称
| 原票
| 限区使用
| 通用版票
| 票铭
| 国民政府印花税票;“政”字第一笔与“府”字第六笔不在同一条线上。
| 国民政府印花税票;“政”字第一笔与“府”字第六笔在同一条线上。
| 图案
| ①
国旗内青天白日下有五条白线;
②
与青天白日平行的也有五条白线;
③
左下角小船右侧有九条横线;
④
右下角的农田右纵道下端有暗记“大”。
| ①国旗内青天白日下有四条白线;②与青天白日平行的有六条白线;③左下角小船右侧有七条横线。
| 面值
| 壹分、贰分、壹角、伍角、壹圆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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