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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见证侨汇运作的税单
焦继承
图一(A正、B背),这是戊辰年(1928年)三月二十九日暹京陈黉(hong)利栈开出的汇票的正票,编号列香字第421号。正上方有“陈黉利栈”的中英文椭圆形钢印;右边盖有“此票须认明嘉发庄遗失无可理对”字样的长方形戳记;左下角盖有“暹京黉利栈”的正方形戳及老板陈守明的毛笔签字;正票的下端盖有中英文的椭圆形“支讫”戳。票据的背面盖有“宏康庄”、“中华民国十七年四月拾贰日收到”字样戳,并贴有香港印花税票一枚及国民政府印花税票两枚。
此汇票所用纸张为含有英文字母“Extra Stro”字样的水印纸,由暹京××图画石印局印。
陈黉利栈是汕头陈氏家族的陈黉利先生(图二)应其父陈焕荣先生之命于清同治年间在暹京曼谷创办的。其坐落在曼谷湄南河畔的火船廊,早期专营大米加工和进出口贸易业务。时至清末(光绪二十九年)陈黉利的次子陈立梅掌管陈氏产业后,拓展业务,涉足银信汇兑,始有钱庄生意。并先后在新加坡、安南、香港、汕头多地设立分号,使得陈氏家族产业不断发展壮大,生意兴隆旺盛。
民国初年,陈立梅的次子陈守明接管钱庄业务,1933年陈守明将钱庄扩展为银行。
陈氏财团后来成为“泰华八大财团之首”,成为富甲南洋的豪商巨贾。陈氏家族成为豪富后,致富不忘乡邻,热心支持家乡的社会公益,创办学校,铺路修桥,济贫救困,布施乡民,建树颇多,并受到朝廷的诰封及乡人之敬仰。
汇款人为“永顺利”。“永顺利”是泰国曼谷(位于石龙军路)的一家由华人开设的银信局,时至上世纪五十年代仍在继续经营。五十年代初,其成为泰国政府准许经营的三家银信局之一,后(1955年)与永华利、永兴利合并成为联合信托有限公司。
收款人“合丰庄”是越南马合丰批局在汕头的一家分号,此批局在揭阳、潮阳、泰国都曾设有分号,经营侨批业务。
从此单据的内容及背面加盖的戳记可以得知:此笔汇款总金额为肆千元整,经香港“宏康庄”转汇,于民国十七年(1928年)四月十二日收到。
这是一张银信局之间经过钱庄来进行汇兑的票据,这是侨批(侨汇)运作的中间产物。当年的侨批侨汇运作过程大致是这样的:(见附表)
侨批是特定历史时期、特定环境下的产物,带有明确的地域性特征。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发展,上述(示意图)过程中的环节不断简化。
这张单据就是早年侨汇运作的一个实物证明。
汇票作为钱庄、银行、储汇业的汇兑凭据,它是开征印花税的大部分国家所规定的纳税凭证之一类。
此票未见汇出地——泰国的印花税票。(时泰国是否开征印花税,尚未查到相关资料。)
中转地为香港。依据港英政府《征收印厘则例》规定:凡汇票、揭单不论在何埠交收者,按银数抽厘。此汇票贴港英政府发行的爱德华头像印花税票拾仙一枚,以毛笔签字划销。
寄达地为汕头黉利栈本庄。依照1927年11月23日公布的国民政府《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二类之规定:汇票,一千元以上未满五千元者贴印花贰角。此单贴国民政府正式印制发行的第一套印花税票——士农工商图(图三)加盖“总处 潮梅”字样壹角面值票二枚,销圆形戳。所贴印花符合规定税率。
这张单据不仅是印花税的纳税凭证纪录,也是海外华商在南洋拼搏致富的实物记录,它更是一份侨汇运作的历史见证。
原文见台湾《中国邮刊》第83期。《中国集邮报》2007年9于14日(总1218期)文有删节。
[ 本帖最后由 雪泥鸿爪 于 2008-1-13 14:03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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