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快乐集邮" 2017-12-6 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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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汇票 - 1
自1878年邮联巴黎大会创建国际邮政汇兑协定后,1896年我国试办邮政汇兑,并于1898年1月1日正式开办汇兑业务。由于邮政汇款兑款方便,深受欢迎,从而逐步发展成为我国邮政的重要业务。我国前期汇兑主要采用票汇方式,就是汇款人到邮局汇款时,邮局收取汇款和汇费后,按汇款人指定兑汇局开出汇票交汇款人自行用挂号信寄给收款人,由收款人持汇票到指定邮局兑现,汇票是邮政汇兑业务的凭证。汇票一般分为普通和定额两大类,其式样在不同时期不断变化和改进。初期在汇款时,除使用专用汇票外,还在汇票上粘贴汇额同值高额邮票以防止错兑。后来因与汇兑结算体制不同,参照外国经验而改贴专印的“汇兑印纸”。此后随着管理的完善和汇票防伪性能的加强,才逐步废弃使用了几十年的“汇兑印纸”。我国邮政汇票的使用一直沿用至解放后的1959年改用“信汇”方式为止。
由于邮政业务管理,特别汇兑现金及其凭证的管理历来甚严,汇票在兑付后由邮局收回和定期销毁,与之关联的“汇兑印纸”也不对外销售。所以大量使用过的汇票和“汇兑印纸” 人们对其收集、研究不多,系统研究则更为困难了,这是集邮中的冷门之一。邮政汇票是邮政的重要单式,包含了汇款金额、汇款资费、发汇和兑汇日期,经手人和兑汇者签名,汇票上一般还印有汇兑规则等,是研究邮政单式、邮政历史的重要内容。下文将我国各时期的邮政汇票作一简介,供集邮爱好者参考。
一 大清邮政汇票
清代邮政使用的汇票称为“汇银执据”,自1898年1月1日至1904年8月31日共使用了六年又八个月。初期的“汇银执据”为二联式,中英文印刷,1904年后增加“核对据”改为三联式。“汇银执据”按其印刷年份、边框、有水印(太极图)无水印,大致可分为六种型号。根据“邮政通扎”和相关汇票背面的说明可知,汇款时由经办人员填写汇款额,取银人住址、姓名,汇兑费、补水费于请购汇票报单上。手续办妥后,汇票交由汇款人利用挂号信寄给收款人,并在六个月内凭汇票到指定邮局兑现。汇费按2 % 计算,惟两地银价不同者尚需按差价补水。汇银额数分为两类,轮船火车未通达之汇兑局互寄者以5元为限,轮船火车通达之局每汇票可汇汇至10银元(后期改为10元和50元)。汇款人如欲取回帖需付洋银1角。汇票上邮局经办人员贴上汇款额等值邮票。“汇银执据”,由于珍罕,近年价值很高,最高成交价在1996年11月苏富比拍卖5A号贴红印花双连的汇银执据以港币50万元(另加佣金)售出。
“汇银执据”据考证存世仅有三十余张,其上贴有与汇款额相同的红印花加盖邮票和飞雁、跃鲤、盘龙等高额邮票。三联式汇票可分为中文、英文式,英文式按英文字体可分两种型号,(图1)为英文三联式“汇银执据”并贴邮红印花改值跃鲤图邮票和请购汇票单。朱焕钧先生曾总结与归纳有明细资料(见上表)。
二 中华邮政汇票
中华邮政汇兑业务开办较早,并于1914年加入国际邮政汇兑协约,1919年开办国际汇兑;1929年开办“航空汇兑”,在汇票上加盖“飞汇”以予识认;1930年邮政储金汇业局成立,专职负责邮政储金及汇兑业务;1931年7月7日实施我国第一部邮政汇兑法;1934年国际邮联开拓定额汇票业务,中华邮政1935年11月4日改用法币币制后陆续发行、使用定额汇票; 1938年开办“侨汇”.中华邮政汇兑史是一部逐步发展的历史,同时又是一部极不寻常的邮政历史。抗日和解放战争期间,在沦陷区、国统区、解放区间的汇兑业务极不正常。因为战争、政局不稳,特别在沦陷区、临近解放地区的汇兑业务无法进行。在未解放区,因为通货膨涨,后期汇款额达到极高的数值,汇费紊乱,汇款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中华邮政汇兑业务经历了银元、国币、金圆、银圆的不同币制时期。
1)普通汇票
民国初期沿用大清邮政汇兑办法,使用普通汇票,沿用贴高额邮票的三联式汇票。1913年最高汇款额甲类局可汇100元,1915年汇额又增加一倍。1918年总局将邮局分为特、甲、乙三类局,特类局汇款额200元,甲乙类为50元,日限三张,汇费2 % ,最低收取1角。1930年规定特等局汇额增至2500元,甲乙等局为800和200元,汇费10元以下收2角,11-50元收4角5分,51-100元收8角, 101-500元收1.5元,501-2500元收2元,各地补水费由其核定。1917年4月开始使用编号为D.– 139x的二联汇票单式,该汇票背印章程四条。三十年代初新发行D.- 139-xx普通小额汇票(图2)。同期还发行C.-227二联式汇票在各邮区使用(图3)。
1935年改银元为国币制后,发行带中华邮政字样底纹,编号同为 D.- 139x的新二连式汇票,左连为核对据,右连为汇票,两连间空格贴汇兑印纸,汇票上汇款栏印有“国币”二字,汇票盖有两个编号,以便辨认和防止冒用(图4)。
汇款时需要购买与填写编号为D-134xx汇款申请书,由营业员在汇票上贴上等汇额的汇兑印纸,汇票交汇款人以挂号邮寄收款人再到邮局兑付。其早期汇票背面横印章程七条,规定补水费随时修订,最少5分;兑付期限6个月,可再延期6个月,逾期1年未兑款者概不发还。后因汇制改革,在汇票背面改为竖印章程八条(图5),规定如汇票、印纸污毁者按邮政规则353、354条办理;兑付如有疑问,可令汇款人提交原信封套或具殷实铺作保;6个月未兑付可纳费申请延期,仍未兑付,3年后作废;汇票遗失,汇款人凭汇费计数单申请补发副 ;汇票兑付前可纳费请求改汇等。
1948年8月19日实施金圆制,初期利用原D-139x国币汇票加盖金圆使用,此类做法一直沿用至银圆时期。本人有一张汇120元金圆款的加盖金圆改用汇票,贴加盖改值国币印纸竟达3.6亿元之多,符合金圆、国币 1:300万折合率。1948年11月1日,邮政总局对汇兑进行改革并重新发行了新两联金圆普通汇票,废除核对据,取消发汇局和发汇专号。新汇票改用带“中华邮政”“伍元” 或“拾元”水印纸印制,汇兑印纸贴在汇票联而不再对剖,并改横贴为直贴,通常按面值高低顺序贴于右及背面格内,部分汇票在最后一枚印纸下加一黑线,以防作伪,汇票编号为两位符号加数码编号,(图7)为少见的未对剖的汇票。金圆制九个月后(1949年5月)实行银圆基数制,到1949年8月正式使用银圆制。银圆基数和银圆时期西南少数未解放地区部分仍开展汇兑业务,汇票多利用原国币汇票加盖银圆使用(图8)。贵州银元汇票稍多,云南、四川的银元汇票只见个别实物报道。
2)定额汇票
自1934年国际邮联开拓定额汇票业务以来,中华邮政在1939年才开办该项业务并发行二联式,邮局编号为D.– 121dx的国币两联式定额汇票(图9),汇票编号为红色单英文字母和数字编码,横条底纹,带边框,面额采用与汇兑印纸相同的1、2、5制,即按1、2、5、10、20、50、100元设置。汇票凭条尺寸为6.1×15.2 Cm ,这类实用汇票留存极少,多见于解放后加盖改用“稿费兑换券”。
四十年代初,新发行二联式邮局编号为D.-121hx国币定额汇票(图10),汇票编号改为英文字母置于数字码之前,单色无底纹,带花边框,边框四角印有面额, 汇票凭条尺寸为3.7×15.2 Cm,此类汇票凭条目前仅发现一张。后发行无编码高额三联式定额汇票,汇票尺寸较大。早期金圆定额汇票与国币后期定额汇票相仿,带浅紫色底纹,汇票编号为绿色英文字母加数字编码,汇票凭条尺寸为3.7×18.3 Cm。汇票尺寸为9×12.3 Cm(图11),存据尺寸为9×6 Cm。其面额亦沿用 1、2、5数制,金圆定额汇票只见于金圆之初期,大约用到49年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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